林志玲发布律师声明 怒斥卖淫传闻
牛华娱乐讯 上午林志玲针对目前盛传的“卖淫集团事件”发布律师声明,该声明称,林志玲小姐对于自己的道德标准有近乎洁癖的要求,不仅从来没有、绝对不可能涉及任何卖淫行为。
该声明直指八卦媒体刊登有关于被查获戴君仪卖淫集团旗下38名卖淫女名单,其中包括“知名度第一名的首推模特出身,跨足电影,广告,在华人世界享有超高知名度、形象良好的女星L姐”且戴君仪更常把林志玲挂在嘴边,映射林志玲是她旗下卖淫集团一份子。
声明称林志玲并不认识戴君仪,媒体不实报道对林志玲的名誉与人格造成莫大伤害,对于以讹传讹的行为,林志玲将采取法律行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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