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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答李代沫涉毒轻判争议:认罪态度好
2014-05-29 11:15  新浪娱乐    我要评论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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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代沫庭审现场

李代沫庭审现场

李代沫押解途中

李代沫押解途中

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昨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,法庭从轻处罚,李代沫获刑九个月,处罚金两千元。

根据当日某门户网站的投票结果,近半数网友认为身为公众人物的李代沫理应判得更重。法庭从轻处罚的依据究竟是什么?当日宣判结束后,该案主审法官万兵在网络回答了网友的疑问:李代沫良好的认罪态度确实为其争取轻判发挥了作用。

问题1

为何吸毒不会被判刑?

吸毒违法,但不构成刑事犯罪

关于李代沫事件,民间广为流传的说法是“李代沫吸毒被抓”。但是,他最后所犯的却是容留他人吸毒罪。另外,在李代沫暂住地被抓的另外三名吸毒人员并没有构成犯罪,这又是怎么回事?

法官万兵解释,吸毒确属违法行为,但单纯的吸毒却并不构成刑事犯罪,而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,违反的是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。因此,李代沫不会因为吸毒而被追究刑事责任。同样,被李代沫容留的三名吸毒人员也是如此,他们这次在李代沫案件中的身份是证人。

问题2

容留他人吸毒怎判定?

五条细则,触碰一条就犯刑法

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?在李代沫事件前,很多人都不清楚《刑法》还有这么一条罪。为此,万兵给出了该罪的详细说明。容留他人吸毒是指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行为。容留地多为封闭场所且通常较为隐蔽。举例来说,像个人容留朋友在家中或出租屋吸毒,酒店和娱乐场所的管理者容留消费者吸毒。

容留他人吸毒是否构成刑事犯罪,则要看具体情节。具体说来,以下行为只要涉嫌其中一条便构成刑事犯罪: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;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因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,又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容留未成年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的;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。在此案中,李代沫的行为符合“容留他人吸食、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”这一条件,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问题3

量刑轻判究竟何依据?

如实交代,且有认罪悔罪表现

根据《刑法》第354条规定,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。李代沫最后被判九个月,处罚金两千元,这样的轻判到底凭何依据?

万兵解释,量刑应考虑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两方面。法定量刑情节是指刑法明确规定的从重、从轻、减轻乃至免除处罚的情节,比如自首、坦白、立功、从犯、犯罪未遂、累犯等;酌定量刑情节则没有明文规定,需要结合犯罪动机、犯罪手段、犯罪人的一贯表现、犯罪后的态度、有无前科劣迹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。在此案中,法院考虑了李代沫的几点态度:曾积极协助查获吸毒人员;始终能如实交代犯罪行为;当庭有认罪悔罪表现。总结而言,李代沫并不符合律师在辩诉时所认为的自首条件,但他能如实供述罪行,因此按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可以从轻处罚。

问题4

为何此案能当天宣判?

事实清楚,跟李代沫身份无关

在很多人看来,打官司往往是旷日持久的事。因此网友疑惑了,李代沫的案子怎么能在当天宣判,这是不是跟他是名人有关?

法官万兵首先强调,无论身份地位,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。他解释,我国的刑事庭审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。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,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的,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、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的,在征得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。此案事实清楚,李代沫也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,而且自愿认罪,因此公诉机关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。对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,法院需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,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才能延长至一个半月。

庭审内幕

李代沫三说“对不起”

当天庭审总共只进行了两小时。李代沫放弃了自辩,由两名律师全权辩护。两名律师在代表李代沫向社会道歉时,因表达与案件无关而被法官叫停,之后,律师陈述李代沫已受到大多数公众原谅时,再次被法官叫停。

在宣判之前,李代沫向法官提出申请,希望做最后陈述。他忏悔道:“我知道错了,我很后悔,作为公众人物我应当向社会传递正能量,但是我却犯了这样的错误,我现在非常后悔。”李代沫连续说了三个“对不起”:“我对不起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,对不起支持我帮助我的恩人,对不起我的家人朋友还有歌迷。”他表示不会放弃自己,并呼吁社会不要放弃他,因为他坚信:“我会有重新回到舞台的一天。”之后,法庭作出轻判,李代沫当庭表示不上诉。

另有传闻说,虽然李代沫已身陷囹圄,但他却成了演出商眼里的“香饽饽”,公司也没有放弃他,复出商演已经敲定二三十场。

新闻热线:010-68947455

关键词: 李代沫 涉毒

责任编辑:刘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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