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正工作室回应侵权案败诉:“证据不足”将上诉
琼瑶胜诉
牛华娱乐讯 北京时间12月25日消息,今日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就琼瑶诉于正侵权案公开宣判,认为于正非法改编,侵犯原告摄制权,被判公开道歉,五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。
对此,于正工作室第一时间放出声明,认为一审判决认定“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适用法律不当,因此,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,维护合法权益,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。”
声明原文:
于正工作室声明
2014年12月25日 14:42
2014年12月25日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读了陈喆(笔名琼瑶)诉余征(笔名于正)等四家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书,余征与四家公司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,我们对此表示遗憾。我们认为: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适用法律不当,因此,我们将依法提起上诉,维护合法权益,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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